新版《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为过渡期。
根据公告,主要变化包括:
- 整合成一项认证制度
将乳制品企业HACCP认证与食品企业HACCP认证两项认证制度整合成一项认证制度HACCP体系认证。结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化,同时根据认证工作实践并参照GFSI新版标准等国际主流认证制度通行做法,调整了认证程序并明确了要求,明确食品链产品/服务类别,更加便于认证机构实施。
- 扩大使用范围
将认证范围由原先的食品加工环节为主扩展到大部分食品链,包括了零售、运输、贮藏、服务等,满足食品链上其他相关企业实施HACCP认证的需要及相关采信的需求。
- 调整认证依据
将认证依据调整为实施规则附件2《HACCP体系认证要求(V1.0)》。针对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最新版的HACCP要求、GFSI新版标准及国际食品安全类认证标准的最新要求,结合我国食品及相关行业发展实际和法律法规的变化,在原有的国家标准文本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认证依据的具体内容。对不同行业类别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具体内容请详见:国家认监委2021年第12号公告。
新版《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即2022年12月31日前,主要按照旧版实施规则实施认证活动,基于认证委托人的申请,也可按照新版规则实施认证活动。过渡期后,必须按照新版实施规则的要求实施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在LRQA尚未通过新版规则认可转换评审的期间内,我们可以提供与原有证书有效期一致的按照新版实施规则颁发的非认可证书。
一旦获得通过认可转换评审,我们可以将非认可的证书转换为认可的证书,而无需进行进一步审核,有效期与现有证书一致。
过渡期后,即2023年01月01日起必须按照新版实施规则的要求实施相关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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